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

2023-02-11 09:55:36   来源:小编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《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》《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》等规定,促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,现就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通知如下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(一)优化专业定位。各类办学主体要主动对接国家、行业和地方“十四五”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,聚焦培养创新型、应用型、技术技能型人才,按照“聚焦特色、控制规模、保证质量”的原则设置专业。中央部委所属高校要结合“双一流”建设、高水平学科专业,举办“少而优、小而精”的学历继续教育。地方本科高校、成人高校等要聚焦区域产业发展规划,设置的专业要服务区域重点产业、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。职业学校要不断改善自身办学条件,围绕制造业重点领域、现代服务业和乡村振兴需求设置专业。继续教育设置国控专业须具备全日制国控专业设置资格,并获得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。开放大学、成人高校原则上不新增设国控专业。

(二)科学精准测算。各类办学主体要组织深入调研,分析行业企业和学习者对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,将专业设置与招生、就业联动设计,充分考虑学校现有的学科专业布局、在籍生数量、专业的市场需求及就业竞争力,突出人才培养的职业性、应用性和发展性。要强化办学条件的支撑和保障作用,严格对照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,结合各办学主体基本办学条件指标,在统筹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基础上,科学测算专业设置条件,合理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。

(三)加强统筹管理。高校等办学主体要将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纳入学校发展规划,强化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属性,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,探索统筹职业教育、高等教育、继续教育协同创新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、国家开放大学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应按照规定,加强本地区(系统)专业设置统筹规划,鼓励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继续教育专业,严格压减市场营销、工商管理等“过热”专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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